家恍然道。
她倒是知道类似的创作方式,只是大都会还没有总结出类似“同人”这种专用名词。
“同人因为有现成的人物、情节、故事脉络,所以写起来会比原创轻松很多。像你这样文字功底足够,但思维和审美不够长篇的新手,正好可以从同人开始,就像婴儿学步一样学习怎么写一本长篇。”
他接着说道。
“原来如此。只是在大都会想写同人,恐怕有些麻烦呢。”
家先是惊喜,继而苦恼地说道。
“什么麻烦?要给原作者分钱吗?”
“如果只是分钱就好了,写同人的话,还要把自己的文字分给原作者。”
“如果目标只是白金作者,那都无大所谓。但如果想要成为叙事者,就不能有这样的缺陷了。因为那些分出去的文字,哪怕杀掉了原作者,也是拿不回来的。”
家小声说着杀气腾腾的话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